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材料与化工专硕、科学与技术教育专硕)
根据《贵阳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文件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制定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复试组织管理
根据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要求,成立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分委员会,保障复试录取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成立复试小组,在本学院招生分委员会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工作。
二、复试分数线要求
第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分数线要求以“国家线”为准,专项计划考生以《贵阳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公布为准。调剂考生按照《贵阳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执行。
三、复试形式
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以现场(线下)复试的形式开展。
四、资格审查
(一)考生须于2026年3月25日8:00-16:00现场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现场审核地点为贵阳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楼A506),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需参加资格审查,逾期作放弃复试资格处理;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具体需要提交的复审资料如下:
1.初试准考证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
3.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原件(附件1)。
4.学籍学历证明原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或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或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国外取得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6.定向就业的考生提供定向就业合同(一式三份)原件(附件2)。
6.享受少数民族分数政策的考生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少数民族统招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本人及父母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定向就业合同(一式三份)。
(2)少数民族在职考生提供本人及父母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单位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定向就业合同(一式三份)。
7.享受政策加分考生需提供《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涉及的相应材料。
(二)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予修改。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及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都不得进入复试。
五、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3月26日。
(二)复试方式
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以现场复试的形式开展。
(三)复试比例
符合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类考生分数线且生源数量远多于招生计划的专业,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少于招生计划数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分为专业课笔试、面试和同等学力加试。
1.专业知识测试笔试。采用试卷闭卷笔试。
复试笔试科目:科学教育基本理论
2.面试
面试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思想品德考核;
(2)专业素养及专项技能考核;
(3)综合素质考核(含学习能力、思维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人文素养等);
(4)英语听说能力及口语考核。
3.同等学力加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为《教育学原理》《中外教育史》。每科100分,每科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视为成绩不合格,该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五)复试流程
1.专业课笔试:《科学教育基本理论》
时间:2026年3月26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
考场:实验楼C604
2.面试:
时间:2026年3月26日(星期四)下午14:00-17:00
考场:实验楼C601
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成绩由复试小组成员独立给出分数,流程如下:
(1)考生于2026年3月26日(星期四)中午13:30到贵阳学院实验楼C604抽面试顺序。
(2)进入面试:
①自我介绍;
②采取抽题作答的方式考查综合素质能力(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③英语综合能力测试。
(六)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总分300分,其中笔试100分,面试200分。其复试成绩低于180分(不含180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七)总成绩计算
1.一志愿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总成绩÷3)×50%(采取四舍五入保留小数后面2位)。
2.调剂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40%+(复试总成绩÷3)×60%(采取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思想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复试缴费
复试考生在复试前须按《贵阳学院研究生复试费微信缴费流程》(附件3)缴纳复试费,收费标准:100元/人。交费后因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参加复试的,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回。
六、录取工作
(一)拟录取
对参加复试合格的考生先复试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复试录取调剂考生。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进行录取,如两名或两名以上考生总成绩相等,则按复试成绩高者,名次列前。若有考生放弃录取资格,则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不予录取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资格审查未通过者;
2.思想品德(政审)考核不合格者;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4.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者;
5.体检不合格者;
6.其他不予录取的情形。
(三)体检
凡是进入我校2026年研究生招生考试拟录取名单的考生须向拟录取学院提交近3个月内二甲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体检要求以《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第七十二条为准,未达到体检要求的,取消拟录取资格。考生到校后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复检,不参加复检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四)公示
我校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六、政审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培养单位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附件4),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审查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违规处理
考生应诚信复试,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学校和招生学院发布的相关信息。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复试相关内容,不得在相关科目考试结束前泄露试题信息。对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的,或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申诉渠道
为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设立举报信箱及举报电话,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如发生违纪、违规和信访等情况由校纪委监察部门处理。任何情况下均不采纳任何违规私自进行录音、录像、录屏的内容作为投诉材料。
举报信箱:贵阳学院纪委信箱:gyxyjw@163.com;
举报电话:贵阳学院纪委:0851—85400773;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见龙洞路103号,中国共产党贵阳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九、其他
(一)我院未委托任何单位、个人和机构代理招生。提醒各位考生提高警惕及识别判断能力。
(二)本细则由贵阳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贵阳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为准。
(三)相关附件下载见贵阳学院研究生管理处网站,网址:http://yjsy.gyu.edu.cn/info/1081/3288.htm
十、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楼A506B);
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19985709459。
贵阳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年3月23日